為進一步提升我市中心城區(qū)道路通行能力,改善交通環(huán)境,提升暢通水平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的規(guī)定,對東堤頂路(黃河路—南川樓與給水所交匯處)等3條路段機動車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,具體通告如下:
1.東堤頂路(南川樓與給水所交匯處—黃河路)實行機動車輛24小時由北向南單向通行。
2.南川樓景區(qū)南側內部路(清池大道—南川樓與給水所交匯處)實行機動車輛24小時由東向北單向通行。
3.東堤頂路(解放路—南川樓與給水所交匯處)路段實行24小時禁止機動車輛通行。
4.上述路段嚴禁機動車輛違法停放。
5.本通告自2023年5月20日7:00起施行。
對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依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處罰。
特此通告
2023年5月19日